担任鞍钢设备处处长

  鞍钢设备处是承担鞍钢生产、技术改造、大、中修设备及备品备件供应的重要单位。50年代及60年代初期,全国的各个行业响应党中央号召,尽其所能并不计工本、不怕困难、倾尽一切力量支援鞍钢。50年代的鞍钢,生产任务重,钢铁的产量占全国的1/3,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鞍钢的生产,全国几百个工矿企业为鞍钢提供和制造各种设备和备品备件。如何管理如此众多的设备及备件是极其复杂和艰巨的工作,需要一个有经验的人来担当重任。父亲曾担任过鞍钢基本建设公司设备处处长,鞍钢“三大工程”结束后,鞍建调离鞍钢,就是这一个时候父亲担任了鞍钢设备处处长。父亲说当时工作繁忙。

  有一次去齐齐哈尔富拉尔基重型机器厂为鞍钢半连续轧板厂催办重要设备,为了不影响工期,时间紧,连夜乘车不停的赶路,一大早就到了厂里,催办的设备按时到了鞍钢。父亲说:“50年代初,特别是“三大工程”建设期间,着急的时候,都是去沈阳坐飞机到制造厂催办。

  为了保证设备、材料的运输,辽宁省的交通部门有时候集中了数千辆货车,沈阳铁路局根据鞍钢的需要增加专门车次,共同汇成一股川流不息的输送大军把物资送往鞍钢。当时就连中国人民空军司令部也特允军用机场,保证鞍钢急需的设备能最快的送到鞍钢。”

  在鞍钢设备处的几年,鞍钢几乎所有的重要设备都要经父亲批准采购。从没出过差错。父亲说:“平日里在工地上查验到货的大型机械设备,和运输、制造厂、设施安装等每个方面的联系忙得不可开交,夜晚电话也会响个不停。”特别是鞍钢半连续轧板厂开工到竣工最繁忙的两年间(1957年—1959年)很少周日回家休息。

  1959年,父亲从鞍钢设备处调入鞍钢修建部担任党委书记。鞍钢设备处处长由丁耀轩(安徽人,1942年入党,曾任烧结总厂党委书记、铸管厂厂长、鞍钢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鞍山市政法委书记)担任。父亲的档案中的自转摘录:

  “调工矿企业工作思想上是有变化的,认为文化底子底,没有技术,不能做好工矿工作。现在体会到了工矿工作也和其他工作一样,是复杂细致的组织工作,也必须发动群众。”

  1959年1月开始,父亲调入鞍钢修建部任党委书记。鞍钢修建部主要是负责鞍钢生产系统大、中、小修的单位。同时还承担一部分技术改造任务。职工有8000多人。1963年才我才10岁,但是记忆中有两件大事。

  一件大事是“鞍钢宪法”诞生了,经常听到人们议论“鞍钢宪法”,也常常看到大字标语“鞍钢宪法万岁”。鞍钢宪法的形成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是毛主席亲自批示的,它符合中国的真实的情况,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和中国的企业利益,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建设。

  建国初期,毛主席说过:两个问题解决了,事情就好办了:一个是粮食,一个是钢铁。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全国各地大批技术人员奔赴鞍钢投入建设,开始是学习苏联的马钢经验(以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冶金联合工厂的经验为代表的苏联“一长制”管理方法),而且50年代鞍钢实行的是厂长(经理)负责制。后来发现这种经验过于强调领导者的绝对权威,并不适合鞍钢。

  1959年,鞍钢的生产曾一度下滑,主席非常着急,特派彭真赴鞍钢检查、指导。鞍钢的干部、工人受到极大的鼓舞激励,生产热情高涨,很快抑制了下滑。更为难得的是,鞍钢干部、知识分子和工人体会到了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和科学管理的巨大威力,从中总结出一整套企业管理基本经验。“鞍钢宪法”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诞生。

  1960年3月11日,鞍山市委根据鞍钢的情况、起草了5000多字的《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呈送毛主席。十天后的3月22日,毛主席欣然对这个报告做了长篇批示:“上海局,各协作区委员会,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中央一级各部委、各党组: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

  毛主席在批示中说:“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都以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毛主席在这个鲜见的长篇批示中,高度评价了鞍钢经验,明白准确地提出了管理社会主义企业的原则,即开展技术革命、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坚持政治挂帅、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并以诗人般的浪漫情怀和超凡想象力,把这些原则冠之以“宪法”的名字,豪迈地说:“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

  另一件大事就是鞍钢党委要求领导干部要下到基层与工人同吃同住同劳动,干部与工人在一个大食堂吃饭,住同样的宿舍,每周还要去参加劳动。既然是同吃、同住、同劳动,就要住在一个小区。此事足以说明党中央、毛主席以及鞍钢党委充分重视工人阶级在新中国企业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现在看来,那个时期毛主席领导的党中央是全心全意的依靠工人阶级。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是一个根本问题、原则问题。

  1960年“鞍钢宪法”,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方面,要求各级干部要民主作风,听取企业职工的意见,和工人交朋友,结对子。父亲说:“当时每周要有一天的时间到基层的车间、工程队、班组参加劳动,遇到重要的生产技术问题,也要组织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组成“三结合”攻关队,群策群力解决难关。”

  文革后期,一位姓杨的修建部老工人时常到我们家,他对我说:“父亲在修建部工作期间,鞍钢技术改造、大中修的任务每年排的很满,繁忙的时候周日都不休息,8000多人的工程项目施工队伍分布在鞍钢的各个角落,不论是寒冬腊月,还是烈日高照经常会见到父亲的身影。经常和工人师傅一起促膝谈心,一起干活,一起吃饭,工人师傅说父亲身为领导干部,毫无架子。”

  鞍钢宪法诞生后,鞍钢党委为了让领导干部更接近职工,采取调整居住房区的办法,让一个单位的干部、职工、技术人员住在一起,规定不论级别多高、资历多深的领导干部,一律住进本单位的职工房区。这是60年代初 “鞍钢宪法诞” 生后形成的鞍钢家属区,家属区就是一个单位的职工集中安排住在一个区域,统一管理,干部、技术人员、职工基本都住在同一个社区,书记、厂长与单位的职工同住一个社区、一个楼里,密切了领导干部与职工的关系。

  父亲所在的鞍钢修建部的家属区是北长甸地区,我们家就搬到了北长甸居住,就是现在的鞍山山南北长甸地区。我记得当时的北长甸盖的都是一片一片的三层的红色的砖瓦房,还是大屋顶的,当时鞍钢修建部的职工有8000人。

  我的姥爷也是鞍钢修建部的职工,也住在修建部北长甸的家属区,后来我的姥爷1965年退休了,和我姥姥回到了河北大城县的邓家务村,每个月领退休金生活。文革期间,特别是停课“武斗”动乱时期我经常回大城县在邓家务村呆着。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是在钢都小学后来转到了北长甸的工人街小学,3—4年级是在山南小学上的。我的大姐是在七中上的高中。

  在我的记忆中,1959年父亲调到鞍钢修建部工作每天上班下班都是坐单位的一辆老式的美国产的吉普车,这个吉普车和演解放战争时期的电影里面的吉普车看上去是一样的,但不是敞篷的。1964年父亲从修建部调到了半连续轧板厂、大型轧钢厂工作,我记得都是鞍钢小车库派车接送父亲上下班了,几乎都是苏联产的胜利牌桥车,文科前的鞍钢小车库能有70—80辆这种苏联产的胜利牌轿车。

  那个年代(60年代初到文革前),我印象挺深的一件事就是父亲每天上班都要打电话向车库要车,下班也是一样,而且每次乘车都要给司机一张票。也就是说,那个年代的领导干部除了工作乘车有这样的待遇,也是不允许要车办个人的私事。仅此一点,充分说明那个年代党对干部的管理是严谨的,也是有成效的。不论干部大小,也不论是在政府还是在企业和事业单位,都是一心一意的为党和国家全力工作,廉洁奉公。能这样说,50年代、60年代、乃至70年代的各级领导干部是我党建国以来最廉政的楷模。

  1964年毛主席高瞻远瞩地决定实施“四清”运动,以肃清干部队伍中的不法分子。“四清”最开始在农村进行,主要内容是“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而在城市则主要是“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后来随着形势的一直在变化,“四清”就统一成了 “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其最大的目的是解决干部作风和经管等方面的问题,以期希望起到防微杜渐的效果。父亲档案中1971年12月月写的自传摘录:

  “在鞍钢工作期间参加了三反五反、反革命、进行过渡时期总路线教育、反右、四清运动、等较大的政治运动,在这些运动中锻炼和教育了自己,中犯了错误,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和修正主义的办企业路线。”

  从建国初期“刘青山、张子善”的反腐大案到1965年的“四清”,对党内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起到了积极的警示作用,也对改善干部作风, 密切干群关系起到了促进作用。

  在北长甸地区居住了有4年多的时间,很多难为的事情历历在目,印象挺深的一件事就是看电影,当时修建部有一个俱乐部在鞍钢厂外,是在现在的鞍钢钢铁研究院北边,有些时候到了周末,我们几个孩子步行5公里去俱乐部看电影,当时都是小学生也没票,到了门口和把门的叔叔说我爸爸是罗琳,把门的叔叔就让进去了。那个年代鞍钢厂外的俱乐部特别多,我记得有化工厂俱乐部、耐火厂俱乐部、房产处俱乐部、大石桥镁矿俱乐部等等二十来个。

  父亲从修建部调入鞍钢半连续轧板材厂、大型轧钢厂工作,我们家又搬回了新台盯,一年多后又搬回来老台盯。领导干部一律住进本单位职工家属区的规定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改变了。我记得我们家搬回新台盯是住在六栋的2楼,4个房间。是鞍钢冷轧厂厂长李文调任北京钢铁学院任党委副书记工作空出来的。我到了钢都小学。我的姐姐到了鞍山一中。我记得父亲因工作调动,我上小学的6年时间换了3个学校。

  父亲在修建部工作期间发生了一件大事,惊动了全国。时任修建部主任的张巨达(河北衡水县人,1937年参加革命)也是南下干部被东北局截留到的鞍钢。1964年5月鞍钢发生了一起的重大事故,伤亡多人。张巨达在这次事故中因公殉职。

  1964年5月30日16时鞍钢7号高炉大修工程历时48个日日夜夜,正在为现场总结表彰大会做最后的准备。突然,一阵阵猛烈的爆炸声,从比邻的炼铁8号高炉响起,一团团漆黑浓烈的粉尘,像翻滚的蘑菇云冲天而起。现场上,笼罩在黑色尘雾中的人们,一时间被震懵了。接下来,惊叫声、呼救声、喝令声……混杂一片,一起震撼钢城的重大事故造成了惨重后果。

  中国冶金报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钢铁鉴证《鞍钢500罗汉的故事—罗琳》一文是这样描述的:“1964年5月30日下午3点多,时任鞍钢修建部党委书记罗琳与部主任张巨达相约,一起去炼铁厂7号高炉大修工地,检查竣工典礼的筹备情况。就在此时,他接到了公司的一个电话,耽搁了一会儿,张巨达已经先行。待他乘车赶到炼铁厂时,一场震撼钢城的重大事故刚刚发生。在这场事故中,他的老搭档、曾经同在冀中平原抗击日寇侵略的老八路张巨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张巨达:河北衡水县,1921年7月出生,1937年参加革命,1939年入党。1942年在太行抗大总校学习并担任区队长。1944年被选调到党中央新组建的第一所炮兵学校学习,成为了第一期学员。抗日战争胜利后,被分配到新组建的冀热辽军区炮兵混成旅担任政教主任。1947年调合江省政府任财政厅科长、桦南驼腰子金矿局局长、吉林有色金属局天宝山铜矿矿长等职。1949年奉命“南下”,途经沈阳,被东北工业部截留,先后担任沈阳冶炼厂副厂长,鞍钢弓长岭铁矿副矿长、大石桥镁矿矿长、鞍钢基建土建工程公司副经理、矿山工程公司经理、酒钢镜铁山铁矿矿长等职。酒钢下马后,张巨达调回鞍钢担任鞍钢修建部主任。他的妻子1946年在东北大学社会科学系学习期间参加革命,毕业后分配到桦南驼腰子金矿局担任会计。1949年10月调入鞍钢,当她拿着介绍信到市委组织人事部门报到时,想不到接待的同志还略显惊讶地说了一句:“噢,你是林枫(时任东北人民政府副书记、后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妹妹。”

  我那个时候很小,但是这个事情我是知道的,我记得我们家是在鞍钢修建部北长甸的家属区长甸铺居住,发生意外事故的第二天晚上8点多钟,很多工人集聚在我们家住的楼下,都很关注这起事故。父亲下楼给工人讲发生意外事故的经过,这是我记忆中挺深刻的事情。

  为表彰张巨达做出的突出贡献,冶金部、鞍钢党委给张巨达同志追记一等功。张巨达的追悼会是在鞍钢修建部俱乐部举行的,追悼会由王鹤寿(原冶金工业部长时任鞍山市委、鞍钢党委)主持,担任主管设备工作的副经理并兼任鞍钢7高炉大修指挥部总指挥解锋(山东省东平县人,1938年9月参加革命,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1年由转业到鞍钢)致悼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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